8.2
綠色租賃
綠色租賃是有可持續發展元素在其中的租約,當中列有節約能源、處理廢物和污水等標準。加入可持續相關標準不是取代基本
租賃條款,而是反映業主和租戶均希望改進建築物的可持續發展。
由於可持續性發展在香港還是個新概念,有關技術和效能指標正在發展,故條款內容應更有協作性。
在協作性的綠色租賃協議中,業主和租戶均應具誠意共同合作,改善環保成效和商討租約引申出的事宜。特別應注意以下
事宜:
8.2.1 雙方目標
要了解業主和租戶的目標,並且讓雙方共同爲商場的可持續發展的目標而努力。
8.2.2 設計與表現評定工具
業主及租戶需要評估工具來保證工作成效,包括:
• 能源監控及減排指標
• 廢物減排/回收再用指標
• 用水監控和減排指標
• 使用對環境影響較少的清潔産品
• 採購對環境影響輕微的材料
8.2.3 時間表
在考慮全部工作的範圍後,合約雙方都應確立一個可行的時間表。這個時間表應當考慮雙方都無法控制的因素。
8.2.4 量度準則與報告
合約雙方應製訂評估準則及彙報流程,以達致可持續發展的目標。
8
租戶和顧客的獎勵計劃
8.2
綠色租賃
重用
重用
減少
循環再造
循環再造
減少
176
香港商舖綠建指南